近日,中共定州市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执纪,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和社会风气。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强化担当

各乡镇(办)纪委、市纪委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要协助并督促党委(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把严明纪律体现在元旦、春节期间的各项安排部署上,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纪律、廉洁自律,营造勤俭文明的节日氛围。

二、明确重点,严明纪律

各乡镇(办)、市直各部门,要聚焦中央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中列举的12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重点整治岁末年初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联系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检查考核和学习调研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每日提醒,搞好预防

市纪委将通过定州发布、微信公众号(定州纪检监察),每天提醒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廉洁过节,提醒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提醒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最大限度预防各类问题的发生。

四、强化监督,注重实效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市纪委在定州日报、广播电视台、定州发布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站、微信公众号,受理群众举报。

各乡镇(办)纪委、市纪委监委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要结合辖区和部门实际,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和“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上下联动、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检查,增强监督效果,特别是对容易忽视的地方和单位,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

五、严格追究,形成震慑

对有关问题线索,坚持优先办理,严查快结;坚持“主动汇报从轻,被查发现从重”,区别对待;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坚持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各乡镇(办)、市直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四风”舆情,及时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处置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将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反对和纠正“四风”,当好标杆、表率。要坚持依纪依规依法开展监督,坚决禁止口大气粗、盛气凌人,坚决杜绝安全事故事件发生,对在监督检查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甚至带头违反纪律规定、损害纪检监察队伍形象的,一律严肃处理。

各单位务于2019年1月2日、2月11日12时前,分别将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情况书面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举报电话:2313871(工作日)    2313140(节假日)

举报网站:定州市纪检监察网

微信公众号:定州纪检监察

联 系 人:袁会军

联系方式:2331606 

邮    箱:lzs2331606@126.com


本期责任编辑:龙菲  胡鹏

审核:鹿瑞超

邮箱:dzsjwx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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