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是人类发展历史上的一个崭新时代,新兴媒体消解了传统媒体之间彼此单独存在的限制,混淆了信息发送者与接收者之间原有的被动关系,使社会进入了一个“人人都拥有麦克风的时代”,新媒体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力与日俱增。因此,控制住网络舆论的引导权,则是新媒体时代制胜的关键所在。

网络舆情的定义

目前,网络舆情作为整个社会舆情的重要组成之一,所占有的地位不容忽视。普遍认为,舆情是由个人以及各种社会群体构成的公众,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和社会空间内,对自己关心或与自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各种公共事物或热点问题所持有的多种情绪、意愿、态度和意见交错的总和。网络舆情作为社会舆情在网络环境里的映射,可以更直接地反映出以往传统舆论所难以捕捉的舆情样本。网络自动抓取等技术手段也使网络舆情研究的样本方便可得,高效客观。

新媒体时代网络舆情的特点

自由性与可控性

新媒体出现后,网络传播的自由性提高,个人可以通过网络传递信息、交流情感,也可以发表见解,“出版”作品,成本低廉,操作性强,程序简便。例如,曾被《时代周刊》拒之门外的美国总统克林顿丑闻案就是通过网络揭发出来的。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清楚地看到,网络社会作为现实社会的延伸,依然要遵循相应的规则,言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也依然有相关管理者追踪其责任,就目前的新媒体网络环境而言,这种控制尤其必要。

互动性与即时性

新媒体网络媒体传播与传统媒体的最大差异在于其传播是双向的,公众一改往日单纯被动的信息接受者角色,借助网络的交互性一跃变成信息的互动者。另外,网络舆情的传播由于依赖网络平台,在传播速度上也大大领先传统媒体。

隐匿性与外显性

人是较为复杂的物种,所表露出来的言行不一定是无意识的、最真实的反应,而新媒体网络空间所提供的隐匿性恰恰消解了这种顾虑,使得在日常中被隐匿起来的情绪与态度得以释放和显露出来。

情绪化与非理性

目前我国正处在转型期,社会组织结构的调整、社会运转机制的变化、利益群体的分割,都会对舆情参与者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生活节奏、生活压力等都会使得一部分人心理结构失去平衡,紧张、困惑、焦躁等情绪蔓延。而新媒体网络使得非理性的“本我”得到释放,各种尖锐的矛盾、情绪均以原生状态得到展现。

个性化与群体极化性

在新媒体网络平台,人们总是倾向于寻求认同,因此志趣相投的个体会趋向于相互吸引靠拢,聚成新的群体。在团体的交流中,他们会丰富进而巩固现有的观点,在群体的“庇护”下表达形式上也会更加大胆极端。

新媒体时代网络舆情的调控与引导

新媒体时代,要正视网络舆情,转变执政理念

充分认识网络舆情的重要性,对群众网络监督和网络问政要秉持积极主动、包容开放的心态,开辟更多更畅通的网络互通渠道,创造更加开放的舆论空间,使网民的合理诉求得到充分表达,切实解决网民反映的热点问题,将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将网络舆情当作了解社情民意的新渠道,解读网络舆情蕴含的深层次现实问题,努力打造“勤关注、勤倾听、勤回应”的服务型政府,逐步形成新媒体时代的思维方式和执政管理方式,从而凝聚社会共识,促进社会和谐,形成党和政府与民意的良性互动。

新媒体时代,要打造互动平台,提升政府形象和公信度

时刻关注网络突发事件和热点舆情,积极利用网络与公众对话,增强政府网站的权威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功能,引导网民理性探讨问题、表达意见,通过真诚沟通,协调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维护大多数群众的利益,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重视政务微博的系统性建设,研究探索“政务微博群”的建立完善。各部门微博之间应添加其他相关部门的微博链接,方便信息的上传下达、互联互通。由专人对信息进行及时更新、收集、上报、反馈,提升政务微博的运行效率和行政服务效能。必须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于谣言传播导致危机的舆情热点事件,更应及时通过官网、微博等主流媒体,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提供详尽的数据资料,客观公布事件进展、调查处理结果和公众防范措施,使谣言不攻自破,引导网民自发作出理性判断。

新媒体时代,要变被动为主动,“管”、“疏”、“导”、“防”相结合

主管单位应立足对网络舆情的“管”,敢于对微博大V造谣、传谣等行为严厉打击。同时,为了防止相关网站出于商业利益等因素不作为,要设立举报热线,积极受理广大网民对网络造谣、传谣等行为的投诉,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增强“疏”的理念,大力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正面疏导,营造有利的网络舆情环境。对于各种负面偏激言论,要对被曲解的事实进行澄清;对于反动言论和恶意攻击,要及时辟谣;对攻击性言论,要进行有力批驳。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网络人才资源整合制度等,形成联动机制,强化对网络舆情的“导”。政府要及时捕捉网络舆情热点,增强对有关热点的预见性。通过对网络舆情形成发展规律的分析,预测和把握网络舆情热点出现的规律,从而建立对网络舆情的“防”。

新媒体时代,要完善网络立法,推进舆情引导法制化进程

尽早出台体系完备、可操作性强、紧跟网络发展趋势的网络管理法律法规,构建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共同组成的规范系统的体系。加大对违法违规网络传播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利用网络泄露国家机密、反动暴力、造谣诽谤、侵犯他人隐私、恶意人身攻击、发布低俗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乱纪的行为人,必须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滥用公权随意践踏民众自由表达权,打击报复甚至肆意抓捕网民的行为也要依法严惩,维护法律尊严和政府公信力。实行网络“实名制”能够对网络信息监管产生示范效应,遏制网络匿名制度造成的网络语言暴力、诽谤和暴露他人隐私等行为,推动网上舆论健康有序发展。

网络舆情是整个社会舆情的一个“映像”,还承载着民意表达和价值诉求功能,承担着化解民众情绪冲突的角色。网络社会作为现实社会在网络社会里的延伸,已经成为社会观察的重要窗口,因此新媒体时代网络舆情的研究与引导对现实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这不仅需要技术后盾做支撑,还需要构建新的网络组织模式,更新观念以适应新的网络舆情发展趋势,这是一项需要在未来不断深化研究的课题。

(作者单位:丹东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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