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一些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也随之凸显出来,由此产生的信访问题也屡见不鲜。因此做好舆论宣传和舆情引导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不断做好信息公开,加强信访宣传和舆论宣传。不断提高信访工作透明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稳步推进信访工作和业务流程公开,逐步实现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督办全过程公开,充分保障信访人和社会公众在信访工作领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同时,抓好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对群众提出批评的事项和评价不满意的事项,及时提醒督办、问责,倒逼改进工作。通过信访渠道做好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及时汇总和分析社情民意,为党委政府决策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同时加强《信访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等法规的宣传,制作信访事项受理流程图、信访宣传标语、图解等集文化、教育宣传于一体综合宣传内容,并通过网络、微信平台、宣传栏等途径,对人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让信访群众能够一目了然的了解信访相关内容。 二、大力推进网上信访,提高信访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要将网上信访打造成群众信访的主渠道。稳步推进信访工作和业务流程公开,实现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督办全过程公开,让信访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形成自上而下、统一规范的网上信访和信访信息系统,实现信访事项从受理、交办、办理、跟踪督查、复查、复核一直到结案的一条龙办理,在网上一目了然能看到信访人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并要向信访群众宣传告知网上信访须知,提高群众通过网络反映诉求的认知度。 三、积极畅通信访渠道,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严格落实《信访条例》关于“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健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诉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正在处理且未超出法定处理期限的,或者信访事项已经依法终结的,不予受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对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健全网络舆情机制,充分发挥网络的正面引导作用。当前网络媒体已成为反映社会舆情的主要载体,很多群众通过网络表达诉求,给当前的信访维稳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因此要建立一个基于互联网环境下的舆情预警系统,积极开展网上不稳定因素排查,全面收集、有效甄别网络舆论,定期进行分析研究,掌握民众思想状况,了解群体的倾向和意愿,对重大舆情形成预警报告,控制不良信息引起的群体非理性行为和群体性上访,将不稳定因素降低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