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给近几年的政法舆情每年设置一个关键词,2013年是“网络整治”,2014年是“暴恐”,2015年是“以上海外滩踩踏、广西柳城爆炸案为代表的各类突发事件”,2016年是“以‘雷洋案’为典型的执法规范争议”,2017年则是“经济、社会问题反渗”。在舆论焦点不断转移下,政法网络舆情类型呈现出更为多样的特征: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成效实现全线展播,司法个案与法治体系形成良性互动,冤假错案的集中纠正彰显司法公正,政法队伍素质提升助力了形象工程建设;与此同时,暴恐事件重塑了社会治安认知格局,经济社会问题不断反渗政法领域,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引发诸多新问题,群体性事件的风险来源也逐步由环境维权转向经济维权。这一系列变化显示了政法网络舆情的类型变迁,映射了深刻复杂的社会形势,为我们把脉政法工作提供切入点。

 

1:近五年政法网络舆情类型特征

 

1.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成效全线展播

  党的十八大明确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来,2013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2014年,分工方案、框架意见等细则陆续发布,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司法责任制、员额制、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措施全面推进,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3批先后开展改革试点。据2017年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此轮司改的129项任务中,118项已经出台改革意见,11项正在深入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巡回法庭、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知识产权法院等改革成果落到实处。

 

2:司法体制改革新闻报道数量趋势

 

3:司法体制改革新闻报道领域分布

 

  五年来,这一阶段司法体制改革的诸多顶层设计已经转化为司法体制的现实柱石,由此展开的改革进程播报、改革成果宣传活动立意高、战线长、覆盖全,议题设置丰富,宣传动员充分,参与互动广泛。据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统计,2012年至2017年,有关司法体制改革的新闻报道共计52.8万余篇,并呈现出连年上涨趋势。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系统各有侧重,特征鲜明。在这样横、纵双向的议程设置下,舆论充分感受到政法机关锐意进取、革除流弊的决心,全社会对司法体制改革认同感提升,法治自信上扬。

 

2.司法个案与法治体系良性互动

  201311月,劳教制度正式废止,这一在特定历史时期发挥过积极作用的制度因不再适应社会发展而退出历史舞台。有舆论认为,2012年发生的“唐慧案”导致了劳教制度废止。但实际上,当时有关劳教废止的研究和讨论持续已久,“唐慧案”与劳教废止不是因果关系,而是促进关系。这种个案与法律、舆论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在政法领域树立榜样,促使政法部门从个案中汲取经验,不断加快完善司法体制建设的步伐。如山东“徐玉玉案”发生后,公安部门统筹开展针对电信诈骗的专项打击行动,最高法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彰显了政法部门见微知著的业务敏感性和雷霆出击的执法张力。

  由此可见,法治社会每一次进步,都是由一些标志性事件奠基而成。司法个案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包含立法、司法、执法在内的法治体系无法穷尽其细节,但从五年来的司法实践看出,政法机关既能保持法治定力,又能不断吸取个案中的经验教训,通过双方互动实现法治体系的不断完善已成为常态,有力助推了全面依法治国进程。

 

3.纠正冤假错案彰显司法公正

  2013年,浙江张氏叔侄冤案平反;2014年,呼格吉勒图案平反;2015年,陈满案平反;2016年,聂树斌案平反……五年来,政法机关尤其是法院部门纠正冤假错案的步伐平稳有力。公众在这一系列案件中,充分感受到政法机关有错就改的法治精神,也切实看到了推进案件平反的法官、检察官以及媒体人的法律信仰。分析舆论观点时不难发现,在冤假错案平反的留言评论中,正向声音占据绝对主流,尽管在冤案追责上,业界、舆论尚存分歧,但司法公正的有力彰显不言自明。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一句古语道出最朴素的真理。对于政法机关,推行新实务不难,但推翻旧结论往往陷入影响司法公信的忧虑。以法院为代表的政法机关在过去五年里重审、重判一批冤假错案,践行唯法律是从、摒司法糟粕的信念,还被冤者以公道、给公众以交待,最终树立起司法公正新标杆。

 

4.经济社会问题反渗政法类舆情多发

  自2015年泛亚、e租宝、3M等投资诈骗案被定性以来,民间借贷跑路、非法集资崩盘的事件此起彼伏。因其涉案人数众多、金额巨大,政法机关不仅在案件侦查、审判过程中面临较大压力,还需要实时排查、处置案件触发的不稳定因素。此后,金融诈骗、非法传销引发的社会问题也不断蔓延,政法机关舆情应对和处置的压力与日俱增。2017年,这种经济、社会问题向政法领域的反渗最为突出,“善心汇”等传销组织的崩盘和群体聚集让反渗的形式上升至影响社会稳定层面。

  面对各类经济、社会问题对政法领域的反渗,相关案件调查、审理、执行与治安维护工作成为政法机关不得不投入巨大精力处理的重点工作。而且,在经济下行压力的持续影响下,老问题还未解决,各类新问题还将不断曝光,维护社会安定局面的棘手性恐日渐增强,政法机关面临巨大挑战。

 

5.群体性事件风险由环境维权转向经济维权

  2007年厦门PX事件发生以来,环境维权成为敏感词,频繁刺激公众神经引发群体性聚集事件。2012年,四川什邡宏达钼铜项目群体性事件、江苏启东PX事件、浙江镇海事件陆续发生,“邻避效应”让很多可能涉及环境污染的大型项目陷入政府支持、公众反对的尴尬境地。2012年之后,此类现象仍保持易发态势,云南昆明、广东茂名发生的PX事件,江苏连云港出现的反核风波等,都重复着“项目启动——公众抵制——项目暂停”的模式,但此类事件数量总体呈现下降趋势。在继发的群体聚集中,公众情绪也由群情激奋向客观冷静过渡,打砸、冲击等激烈性冲突减少,取而代之的是静坐、散步等既能避免直接冲突,又能表达诉求的温和形式。促成这种转变的原因,一方面是公众法律素养的提升,另一方面是政府部门处置中硬性手腕向柔性方法的转变。此外,随着网络环境的逐步清朗,群体聚集中的一些煽动性、暴力性信息被有效控制,境外势力远程煽动的渠道被阻断。

  伴随十九大报告“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理念不断深入,环保制度将更趋严格,环境维权类舆情事件的减少已成定局。但涉及传销、诈骗、讨薪的经济维权行为在近年来出现抬头之势,相较于环境维权中保护自身健康的共同诉求,经济维权中形成的经济利益共同体也具有强烈的群体驱动力,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及由此衍生出的舆情风波,考验着包括政法机关在内各级政府的舆情处置水平。

 

6.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引发新问题

  随着互联网的全面发展,其对经济、社会以及个人生活的重塑力日渐显现。一些建立在非网络时代的制度、规章乃至法律,都面临落后于时代发展的窘境。据《法制日报》2016年统计,我国与互联网相关的法律法规共800余件,而针对互联网的专门法律只有10部。虽然2016年《网络安全法》的颁布,让互联网安全领域有法可依,但在其他领域,如共享经济的权责问题、互联网金融的准入规范与运营监管等,都亟需出台新的法律法规予以保障。20162017年,这一问题通过诸多舆情事件暴露出来,如网络诈骗、校园贷违规运营致多人死亡,招聘网站疏于监管致大学生误入传销组织等,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因制度空白仍无定论,有关涉事企业、监管单位的处置无法可依。

  除了以上新现象,一些旧有问题因长期未得到改善而持续引发争议,典型如涉枪的执法、司法争议。从2013年的广西贵港警察酒后枪杀孕妇,到2014年的云南镇雄男子驾车冲撞人员被击毙,警察执法中的枪支使用规范为公众所诟病。到2016年、2017年的四川达州少年网购仿真枪被判无期,天津老太摆射击摊被认定为非法持枪等事件,司法审判中的枪支鉴定标准、涉枪犯罪量刑继续遭到舆论非议。涉枪法律法规与现实社会发展的部分脱节是导致此类舆论争议绵延不绝的重要原因。面对一系列新现象、老问题,法律的发展还需加快脚步,在解决沉疴痼疾的同时适应新兴环境,减少法律滞后带来的衍生问题。

 

7.暴恐事件重塑社会治安认知格局

  近年来,以“伊斯兰国”(IS)为代表的恐怖势力猖獗,西方国家国内的恐怖袭击风险增加,受国际反恐形势的影响,我国国内恐怖袭击风险日益严峻。2014年,接连发生的昆明“3·01”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乌鲁木齐火车南站“4·30”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一度让我国反恐形势陷入紧张局面,社会安全遭受巨大冲击。在这样的背景下,以政法机关为重要组成的国家维稳力量重拳出击,一系列从上而下的举措增强公众安全感。2013年,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成立;2014年,政法机关开展专项行动,联动加强公共场所安保措施,开展一线警察用枪培训,清理涉暴恐音视频等;2015年,《反恐法》颁布。这些举措一方面在实体上织造反恐工作的天罗地网,另一方面也形成此起彼伏的舆论话题,增进公众反恐工作认知,重塑社会安全认知。

  从世界范围看,国外恐怖袭击频发,以及“独狼”类事件凸显,显示反恐局势不容乐观。虽然2014年之后,我国未再发生过大规模恐怖袭击,且在其他国家恐袭的反衬下,我国良好的治安环境广受褒赞,但在当前国际环境下,反恐工作在广度、深度、力度上还难以放松。

 

8.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仍有较大提升

  2012年及之前,包括政法干警在内的公职人员“雷言雷语雷行为”三雷频发,且政法舆情处置中,不处置、乱处置现象经常出现。但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等廉政建设措施的陆续出台,以及反腐败行动的深入推进,公职人员行为被严格框定在法律、规章的范围内。而且,随着国家层面对舆情工作的日益重视,以及中办、国办一系列舆情回应机制的稳步建立,舆情工作的规范化程度加深,政法机关舆情回应的比例、速度、态度向好趋势明显。更重要的是,政法自媒体建设在过去五年间迎来了跨越式发展,政法机关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抢占话语权,强化政法队伍宣传,打造了积极的政法形象。

  政法队伍负面事件减少、网络舆情处置规范、正面宣传力度加强三方面的改变,让政法机关形象焕然一新。但与此同时,一些问题仍然存在,如基层政法人员执法、司法不规范仍受诟病,舆情处置出现表面化、拖延化、压制化的苗头,以及宣传用力过猛,政法自媒体不恰当的“抱团”等。总之,政法机关形象的维护、提升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各项工作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网络舆情处置篇

 

  近五年来,政法网络舆情处置走上了越来越规范的道路。政法网络舆情的回应率总体呈上升趋势,回应态度大幅改善,多以积极沟通、协调处置为主;舆情处置更加精准,网民满意度不断提升。总体来讲,政法机关对网络舆情处置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网络舆情应对的思路、想法、手段、技巧、渠道运用愈加成熟。但是,网络舆情处置水平仍有继续提升的空间,舆情平息率小幅下降则提示政法机关需注重舆情处置的“闭环”,减少舆情二次发酵的可能性。

 

1.网络舆情应对规范文件和要求愈加具体化

 

4:政务公开、舆情回应规范文件发布时间轴

 

  十八大以来,舆情工作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就开展网上舆论工作多次提出要求。相关政务公开、舆情回应的规范性文件和具体方案陆续出台,地方党政机关根据意见要求,积极发布适用于本地方的舆情应对意见,使得舆情工作在制度规范上得以自上而下建立起来。

  在相关规定制定方面,2016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对舆情工作提出纲领性要求;同年8月和11月,国办先后印发了《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对舆情回应的时间、形式、要求、所要取得的效果作出具体规定,并发布了相关惩戒意见。纵观上述三个文件,第二个文件是根据第一个文件的内容细化而来,第三个文件作为实施细则,则是第二个文件的升级版和细化版。此外,云南等地方政府也发布相关文件,指导网络舆情应对工作。

  在上层建筑的加持和约束之下,五年来的政法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朝着愈发规范的方向发展,地方党政机关由原来的基本无标准、各自为政,到现在从指导思想和具体实操都有规可循。具体来看,相关文件从概念化的要求和理论性的指导思想,逐步深化、细化至可落实和参考的具体实施意见,以及可量化的衡量指标,这既为政法网络舆情应对工作向好发展提供了客观要求,也把政法机关拒绝回应或不规范回应舆情的歪路彻底封堵。随着舆情工作的不断发展和人民要求的不断提升,当前的规定还将随之出现调整和修订,以更加科学、合理的姿态指导政法网络舆情工作。

 

2.网络舆情应对思想更加包容和开放

  与当前网络环境日新月异的态势相比,在此前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一些政法干警的思想存在与互联网时代脱节的状况,认识上的局限和不足直接导致思想上的闭塞和固化,对互联网媒体、新媒体表现出恐惧、敌视心态,秉持传统媒体思维应对互联网时代的网络舆情危机,如2012年、2013年“雷言雷语”类舆情频发,官员与媒体记者产生冲突诱发舆情等。但最近两年来,包括领导干部在内的政法机关工作人员都对网络舆情工作表现出很高的重视程度和敏锐度,因个人原因导致的舆情数量有所下降,而这取决于思想上更为包容和开放的转变。

  思想转变的一个表现是,在政法网络舆情应对工作要求上变得更加积极应对,更加注重提高网络舆情引导的技巧和能力。如各级领导干部强调要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对舆情工作提出要求和建议;加强网络舆情培训,开展舆情会商,与其他关联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等。

  思想转变另一表现是政法干警更加主动融入主流舆论场,如开设个人微博等,倾听和接纳工作和私人建议,充当网民跟帖留言,身体力行了解网民的思想和动态、分析网络舆情事件的发展变化和经过。对于网络舆情也表现出了更加包容和开放的心态,舆情策略由以往的以行政命令进行“封堵删”,到要求相关部门进行合理引导、处置、管控。

 

3.政法官微使用率、影响力显著提升

  十八大以来,随着媒体行业的不断发展,公众对其概念以及形态有了不同的理解,尤其是新媒体。2012年以前,新媒体更多指的是网络媒体或者微博,而在当前,除了微博之外,还包括社交媒体、知识分享类应用、视频类直播软件等各类网络平台。新媒体的迅猛发展导致网络舆情的来源以及发酵路径愈发复杂化和多元化。相应地,政法机关网络舆情回应所使用的渠道也随之发生调整。2016年,政法机关通过官方微博或微信进行舆情回应的比例已经达到38.5%;到2017年第三季度,超过一半的重大热点案事件,相关政法机关通过官微进行回应,如上海民警绊摔怀抱儿童妇女、南京火车南站的猥亵事件、深圳沃尔玛砍人事件等。可见,利用新媒体渠道快速进行舆情回应,已经成为各级政法机关共识。

  不难发现,自济南中院微博直播薄熙来案庭审获得广泛认同和巨大成功之后,政法机关官方微博、微信的影响力和动员力取得长足进步,主要表现在积极扩大官微数量抢占更多舆论话语权,主动设置议题、融入流行元素,获得公众认同感等方面。在接下来一段时期,政法官微如何以更加积极的方式去适应更多媒体形态,继续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仍然值得相关部门深思。

 

4.舆情回应率明显提升 平息率出现小幅下降

  2013以来,随着网络舆情应对规范性文件更加具体,网络舆情处置思想更加开放,政法机关对舆情预警的准确把握更加凸显。具体来看,政法网络舆情回应工作的整体力度得到加强,回应率明显提升,从2013年的59.9%上升至2017年上半年的83.3%。政法网络舆情应对的各项规定及措施在基层政法机关内部得到充分落实,舆情处置从针对个别敏感案件到普通案(事)件,呈现更加普遍化的趋势。

 

5:网络舆情回应率与平息率占比趋势图

 

  还需看到的是,网络舆情回应率的提升并没有带来平息率的正向响应,统计发现,网络舆情平息率反而出现小幅回落,从2015年的59.2%下降至2017年上半年的45.3%。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两方面:一是回应变成了刺激源,引发了新的舆情震荡,“回应——演化——新回应——再演化”成为常态;二是“假面性”舆情处置策略泛滥,即“回应速度快了”“解决问题慢了”,“处置态度好了”“实质进展没了”,“重拿轻放”“拖延”成为个别部门平息网络舆情的首选策略,增加了二次舆情爆发的风险。目前,政法网络舆情处置工作仍处在不断加强和完善的过程中,舆情回应率与平息率同步提高也将成为未来判定政法网络舆情处置效果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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